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来源:总经办   发布时间:2021-10-28   作者:总经办    浏览量:586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优化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人员招聘工作程序,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保证公司人力资源供应,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陕西有色金属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管理。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以岗定编和按需招聘的原则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并按照各岗位职责和要求及其工作内容确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在公司定员编制范围内,按照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

(二)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

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灵活采用全方面、多角度的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对应聘人员做出评价,并根据应聘人员个人条件进行择优录用。

(三)因岗配人和人岗匹配的原则

依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人员的配置,注重因需设岗,因岗配人,人岗匹配,把选拔录用的人员安排到适合的工作岗位,使其才智和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四)内部和外部招聘结合的原则

根据公司人员招聘工作需要,通过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和完善人才招聘渠道,充分利用内外部人才市场配置人员,保证优秀人才的来源。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了健全公司人员招聘管理体系,规范招聘工作程序,公司成立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一)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苏旭盛

委员:刘建中、赵渭滨、徐岩、任永康

(二)委员会主要职责:

1、研究审定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2、研究审议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并审批人员招聘方案;

3、研究讨论公司人员招聘结果,并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4、研究决定公司人员招聘工作的其他有关问题。

第五条  委员会下设人员招聘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招聘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和用工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职责为:

(一)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目标及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规范和优化招聘工作程序;

(二)负责调查和分析公司所需的人力资源存量与分布状况,并根据公司及用人部门用工需要,制定人员招聘计划;

(三)根据公司招聘计划,撰写和发布人员招聘信息,选择招聘渠道并做好人员招聘相关宣传;

(四)负责搜集应聘简历材料,并对简历材料进行分类、筛选,确定面试名单,并策划和组织实施招聘活动;

(五)负责汇总整理招聘结果,并按照要求将招聘结果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

(六)负责为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做好新入职人员入职体检、入职培训、试用期考核等工作;

(七)负责招聘人员的入职跟进及招聘评估工作,并提出优化招聘制度和流程的合理化建议,编制招聘分析报告;

(八)负责对应聘人员提出的相关招聘问题进行解答;

(九)负责跟踪和搜集同行业人才动态,建立公司人才储备信息库;

(十)负责应聘人员简历、招聘考核、招聘结果等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作为具体的用工部门,负责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并按照公司要求,参与招聘相关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根据部门用工需要,制定并上报部门人员需求计划;

(二)负责根据公司招聘工作需要,积极参加招聘的笔试和面试等工作,并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情况,向公司提出相关录用意见或建议;

(三)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收集、整理应聘人员简历材料,并为招聘的组织实施提供人员、设备等支持;

(四)负责做好本部门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的分析,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制定和完善部门岗位说明书;

(五)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并做好新分配岗位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  招聘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  公司招聘计划是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现有人力资源配置情况,以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定员编制为依据,对公司一定时期内(一般为1年)的用工需求及内外部的人力资源供给状况进行分析后制定的公司人员招聘工作的具体计划。其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工作能力、身体条件等)、招聘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要求等。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本部门下一年度招聘需求计划,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其制定程序如下:

(一)组织用工需求调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的11月初组织各部门进行用工需求调查。

(二)上报招聘需求计划:公司各部门根据部门定员编制,结合现有人员情况及工作需要,提出部门下一年招聘需求计划,并于11月底前将《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上报人力资源部。

(三)制定年度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结合各部门定员编制及实际用工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后,制定出公司下年度招聘计划。

(四)审核年度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将制定的招聘计划上报公司进行审核。

(五)审批年度招聘计划:年度招聘计划经公司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上报陕西有色金属集团进行审核备案。

(六)组织实施员工招聘: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批准的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第九条  各部门根据公司审核批准的年度招聘计划,年内因组织机构变化、人员流动、工作内容增加等原因需要招聘补充部门人员的,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工申请,填写《招聘需求计划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条  各部门年度招聘需求计划经批准列入公司年度招聘计划后,因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变化导致所报招聘需求计划发生变动的,需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说明招聘计划更改的原因,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招聘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招聘的形式

公司根据实际招聘工作需要,将招聘形式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具体招聘方式的选择和确定,由公司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和招聘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一)内部招聘是公司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在公司内部员工中通过内部民主推荐、公开竞聘、工作调动等方式,选择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对招聘岗位进行人员的配置。

(二)外部招聘是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的公司外部人员,对招聘岗位进行人员的配置。外部招聘的方式包括:刊登广告(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招聘、校园招聘、人才交流会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猎头公司)招聘等。

第十二条  内部招聘的组织实施

民主推荐和公开竞聘是公司对主管、工程师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岗位人员配置的主要方式,工作调动是公司对主管、工程师以下岗位人员进行配置的主要方式。

(一)民主推荐、公开竞聘的组织实施程序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调动办理程序按照公司工作调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外部招聘的组织实施

外部招聘分为社会招聘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是公司面向特定人群组织的招聘,一般指校园招聘。

(一)社会招聘组织实施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人员招聘计划,结合招聘岗位实际情况确定招聘方式,并面向社会或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岗位综合信息(名称、人数、工作内容等)、任职要求、薪酬福利等。

2、整理应聘材料:人力资源部通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与高校或第三方机构合作、公司内部人员推荐等方式搜集并整理应聘人员个人简历材料。

3、筛选应聘材料:人力资源部按照招聘条件对搜集整理的个人简历进行筛选,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将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信息录入公司人才库。

4、通知应聘信息:人力资源部按照筛选确定的人员名单,根据公司确定的面试时间和地点,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参加应聘。

5、组织实施招聘:人力资源部与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评。测评的方式包括:面试、专业测试(笔试、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等,具体的测评方式由公司根据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进行确定。

6、组织入职体检: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要求,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7、公司会议研究: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的应聘结果汇总整理后,上报公司相关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确认各岗位最终录用人员名单并明确相关录用意见。

8、办理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要求确定入职报到时间,通知最终确定的录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9、组织入职培训: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入职人员参加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规定与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0、进行岗位试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新入职人员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公司予以正式录用。

(二)校园招聘组织实施程序

1、确定目标院校:人力资源部根据拟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任职要求等,在国内相关院校中选择拟进行校园招聘的学校,并与其联系沟通,通过学校官网等宣传渠道,公布公司拟招聘的岗位及专业、专场招聘会(宣讲会)举办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2、进行校园宣讲:人力资源部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校园宣讲,为参加应聘的大学生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公司现状及前景、企业文化、薪资福利等),对招聘有关事宜进行说明,并对应聘者现场相关提问进行答疑。

3、筛选应聘材料:人力资源部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收集和筛选,与应聘者进行沟通,确定有面试意向人员名单。

4、组织进行测评:人力资源部与公司相关部门共同对有意向的应聘者进行测评。测评方式包括:面试(群面、个体面试等)、笔试(行测)等,具体的测评方式由公司根据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进行确定。

5、组织入职体检:人力资源部组织测评合格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确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的应聘结果汇总整理后,上报公司相关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确认各岗位最终录用人员名单并明确相关录用意见。

7、签订就业协议:人力资源部将公司录用情况通知录用者本人及所在学校,并与本人、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留一份)。

8、办理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要求确定入职报到时间,通知录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9、组织入职培训: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入职人员参加公司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规定与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0、进行岗位试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新入职人员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公司予以正式录用。

第十四条  招聘工作结束后,公司将组织对各部门新入职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考察,并结合新员工试用期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成绩,对招聘的整个过程进行综合性的评估,以作为公司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第十五条  公司劳务派遣工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在公司相关部门及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参与下组织实施。经公司测评,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入职体检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第五章  招聘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招聘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力资源业务有效开展的基础,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切实重视,积极参与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严格遵守公司招聘相关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第十七条  应聘人员在参加应聘前应按照招聘要求提供个人相关证件和材料,经公司查验无误后方可参加应聘,凡是未提供所需相关证件和材料,或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一律不予参加应聘,已经通过应聘的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和材料存在虚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第十八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主管、工程师出现缺员时,应优先考虑在在公司内部进行招聘,内部招聘后仍有缺员的,或者内部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的,部门可向公司提出人员招聘申请,由公司统一组织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第十九条  对于部分特殊或关键岗位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背景调查的,人力资源部应与应聘者原所在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联系核实其工作期限、任职部门、职位、工作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等相关的个人情况,并将背景调查情况作为公司对应聘者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招聘回避制度。公司主管、工程师及以上岗位人员的家属(配偶、子女、亲戚)不得应聘其直接管辖部门、区域的工作岗位;机关职能部门员工及其家属不得应聘到同一个部门工作。

第二十一条  招聘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简历及证件等相关材料,是公司对应聘人员做出客观评价的参考依据,也是员工入职后个人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次招聘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对录用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分类进行整理和归档,并根据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对过期的未录用人员的简历等材料进行销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暂行)》(天瑞公司发〔2014〕4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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